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A级企业信誉卡”服务承诺
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致力于“思维超前、行为务实、策划科学、执行有效、敢为人先”的治税思想,以信息化为依托,把科学的管理与人性化的服务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不断营造首都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
纳税信誉A级企业,作为诚信纳税的群体,为了使您真正享受诚信纳税的方便、快捷,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开通“绿色通道”,推出“A级企业信誉卡”特色服务。“A级企业信誉卡”俗称“一卡通”,是您到地税机关办理涉税事宜,获得更加快速、便捷、优质服务的有效标识。
一、服务目标
以“A级企业为关注焦点”,以A级企业满意为标准,创造依法纳税光荣,诚信纳税自豪的税收环境。
二、服务思想
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
三、服务标准
在A级企业依法纳税的前提下,提供热情、周到、规范、便捷的主动式和被动式服务
四、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
(一)、内容
承诺服务、首问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信息互动服务、跟踪服务
(二)、承诺
门头沟地方税务局在严格执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的基础上,对A级企业作出如下承诺:
1、服务时限承诺:在市局服务承诺的基础上,我们将服务时限缩减一半,具体包括:
(1)对您申请变更税务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2)对您申请购领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3)对您申请代开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4)对您申办发票兑奖,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5)对您在法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纳税申报,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6)对您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延期申报,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7)对您按照规定申请减、免税,一般情况下,由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从受理之日起,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
(8)对您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纳税款,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20日内审批。
(9)对您多缴税款申请退税,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接到您的退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2、 首问服务承诺
A级企业办税咨询享受“首问责任制”,A级企业通过专用电话咨询或持“信誉卡”上门咨询、受理人员依据政策文件即时回答;对不能即时回答的,详细记录并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需请示上级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之结果;对于使用专用邮箱咨询的,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需请示上级的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3、 预约服务承诺
A级企业办理涉税事项,实行预约服务,享受“全程办理”和“一窗式”服务。即:办理税务登记、购领发票、纳税申报、减、免、缓、退等涉税事项时,可通过专用电话进行预约登记,约定服务时间、服务事项,受理部门依据预约登记,安排专口、专人、专时办理预约事项;对预约送票,实行按时送票上门;办理发票种类变更、发票增量申请,实行电话预约,受理部门依据预约登记,即时售票,后续审批。
预约专线电话:
第三税务所(原石龙税务所)60803086 联系人:黄恩民
第四税务所(原大峪税务所)60803062 联系人:韩建新
第五税务所(原门城税务所)60803065 联系人:邓铁军
4、 提醒服务承诺
对A级企业实行提醒服务。包含:在每个征期结束两天之前, 进行申报提醒;根据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提前一周告知A级企业参加;对享受优惠政策的A级企业,优惠政策到期前10日内告知A级企业。
5、 信息互动服务承诺
通过信息互动服务,税务机关与A级企业加强联系。即:对最新税收政策、法规文件下发后,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即时通过专用电子信箱按需发送给A级企业。企业可以通过电子信箱、信函等方式对我们的服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6、 跟踪服务承诺
实行业务咨询会制度,对A级企业提供跟踪服务。每年6月、12月召开定期业务咨询会,与A级企业座谈、沟通、现场解决问题,送达政策、听取意见;我们对A
级企业的后续管理实行跟踪服务,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审计报告”以及“评估报告”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协助企业长期保持A级企业纳税人的称号。跟踪《A级企业纳税情况自查报告》所提供的信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对没有纳入专项、专案检查的企业,可享受从取得信誉等级之日起2年内免除税务检查的优惠条件。
(三)、监督
为了保证“六项承诺”的有效实施,我局结合机构改革,成立“执行督察室”对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确保 “四项责任”,即“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制”、“检查准入制”、“责任追究制”的贯彻执行到位,从而做到“承诺有责任,责任有追究,追究必到位”。
如果门头沟地税局任何一名税务人员有违背承诺的行为,您可以拨打监督投诉电话
门头沟地税局监察科 69846304
门头沟地税局执行督导室 69864428
投诉网址: http://mentougou.tax861.gov.cn/
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手册(word文档)
门头沟地方税务局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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