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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征残保金
致门头沟区各用人单位的一封信
门头沟区各用人单位:
您好!
感谢各用人单位对我区残疾人事业的理解与支持。为了方便您办理残保金审核、缴费,避免您在税务机关与残联间多次往返,门头沟地税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代征“一门式”服务已于7月18日开通,您在办税的同时能完成此项工作,地点设在门头沟地税局纳税申报大厅。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收,定期缴纳,2007年审核征缴期为7月18日至10月31日,请尽快到门头沟地税局申报大厅办理残保金审核及缴费手续,以避免最后几天集中办理带来的拥挤。
门头沟区地税局
门头沟区残联
200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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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门头沟区滨河路52号 办税大厅:石龙工业区龙园路5号
咨询电话:60803002 邮编: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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