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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及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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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税务登记(注册税务登记)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资料,正确录入税务登记数据,准确率要达到100%;对于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即时办结;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立即予以指正。
◆变更税务登记(分局内转户)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资料,正确录入变更数据,准确率要达到100%;对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
即时办结。
◆注销税务登记(分局间转户)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录入数据、收缴相关资料,按规定的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停业税务登记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资料,正确录入数据,对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按规定的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复业税务登记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资料,正确录入数据,对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按规定的程序即时办结。
◆税务登记换验证(年检):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受理、审核资料,正确录入换验证数据,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
◆税务登记证件丢失处理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受理、审核作废声明,正确录入数据,及时补发证件资料。
◆纳税申报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进行宣传辅导,根据纳税人自愿选择的申报方式,如实、准确、及时的进行申报方式核定、申报受理、录入数据、打印等服务工作。具体时限包括:受理上门申报即时办结,受理逾期申报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减、免、缓、退税服务标准
(1)对按照规定申请减、免税,一般情况下,从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由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30个工作日内审批;数额较大、情况复杂的,40个工作日内审批;需要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的,将在审批时限内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2)对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纳税款,资料齐全的,将在20日内审批;
(3)对多缴税款申请退税,资料齐全的,在接到您的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资料,对于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根据京地税法〔2004〕328 号文件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发票供应的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即时办结售票,确保所售发票种类、数量准确无误。
◆发票缴销的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程序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税控装置管理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按照京地税息〔2003〕61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发票丢失的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发票丢失声明,及时为纳税人办理发票作废手续。
◆代开发票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根据京地税票〔2004〕598 号文件要求,认真审核资料,对于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 即时办结代开发票工作。
◆发票兑奖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资料,对于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即时办结发票兑奖工作。
◆开具涉税证明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对于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根据京地税法〔2001〕490号文件和京地税法[2003]84号文件的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零散税源征收服务标准:即时办结零散税款的申报、接收工作及完税凭证开具工作;审核、接收工作准确无误。
◆表票资料供应服务标准:税务机关应无偿的向纳税人提供必须的表、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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